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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工商注册代理

更新时间:2016-04-08 16:58:09 浏览次数:57次
区域: 无锡 > 南长 > 南长周边
类别:代理记帐
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7号物资大厦1306室(东门亭子桥逸,楼下是浅水湾浴场)
无锡德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无锡市财政局批准、无锡市工商局注册的专业从事工商事务、会计代理记帐的服务公司。公司专业为中小企业:财务代理记帐;代理申报纳税;注册公司代理;公司服务;代理企业各项登记事项的年检、变更、注销;财务咨询;税务筹划。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发展成为一家有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工商企业登记事务代理、会计代理记帐、财务税务筹划的专业会计公司。欢迎面谈!公司地址:无锡市人民东路7号物资大厦1306室(东门亭子桥逸,楼下是浅水湾浴场)。联系人:陈经理 :0510-82821305。http://www.wuxijizhan***/
“营改增”试点对原增值税纳税人相关事项友情告知



“营改增”试点对原增值税纳税人相关事项友情告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经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我们将本次试点的一些主要变化事项进行了梳理,特予以告知,具体请至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与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站(www.jsgs.go***)查阅相关内容。
  一、税目变化与适用税率。
  (一)新增税目与适用税率。
  本次试点主要增加了以下税目。
  税目        税率
建筑服务      11%
金融服务      6%
生活服务      6%
销售无形资产      6%
其中:转让土地使用权      11%
销售不动产      11%
不动产租赁      11%
  (二)部分应税行为的税目调整。
  部分应税行为,在本次全面试点中进行了税目调整。
  1.税目调整后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
  (1)“融资性售后回租”并入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税率调整为6%。
  (2)新增“不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1%税率。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等归并入“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3)“无运输工具承运人提供的承运业务”由“货物运输代理”调整至“交通运输服务”,税率调整为11%。
  2.税目调整后适用税率仍保持不变的。如:各类代理服务(除广告代理),包括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知识产权代理、代理记账、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发行代理等,由原税目一并归入“经纪代理服务”;各类咨询服务,包括软件咨询、技术咨询、知识产权咨询等,由原税目一并归入“鉴证咨询服务”;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商标著作权转让业务,由原税目一并归入“销售无形资产”征税;金融支付服务原属信息技术服务中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现按金融服务中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征税,等等。此外,还有一些税目的定义表述发生变化。
  ☆以上新增税目以及税目调整变化,请具体查阅《试点通知》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二、进项抵扣政策的有关变化
  (一)增加的可抵扣范围。
  1.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2.购进此次试点其他新增税目,除列明不得抵扣外,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二)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1.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2.购进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用于免税项目、简易计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其中,无形资产(不含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四类不可抵扣情形。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及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和建筑服务。
  (三)明确用途改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政策,在进项税额计算转出的基础上,增加了进项税额计算转回允许继续抵扣的规定。
  三、明确原增值税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情形下,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货物劳务销售额超50万元(工业)/80万元(商贸),或者其累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超500万元,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四、重新定义“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服务,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货物计算纳税;其他混合销售行为按销售服务计算纳税。
  五、补充了三十四项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主要惠及民生项目。包括: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转让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免税、托儿所和幼儿园提供的保育教育服务、学历教育服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介服务、殡葬服务、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等。
  六、部分原试点优惠政策调整。对 经商务部授权部门批准的的“融资租赁”与“融资性售后回租”继续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以及差额扣除政策的,实收资本须达1.7亿元。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失业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在原政策基础上提高扣除限额;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从免税调整为限额扣减。
  七、明确存款利息、保险获赔、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等不征增值税。
  八、明确以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跨境服务的扣缴义务人。境外纳税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境内未设机构的,不再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而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关于近期办税事项的友情提醒
  一、原增值税纳税人无需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各级国税机关已通过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公告等途径,告知纳税人应获取《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及填表说明等资料,确认是否有新纳入试点范围、新增征收品目、适用税率或简易征收率、发票种类及用量等信息。为保证试点实施后纳税人正常开票和申报纳税,请纳税人及时配合国税机关开展信息确认。
  二、2016年6月申报期(税款所属期2016年5月)起,增值税申报表将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通知和公告。
  三、请纳税人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分期分批参加相关辅导或培训。
  四、各办税服务厅将新增“营改增”绿色通道窗口,配备专人为纳税人提供现场辅导。
  本着从简处理纳税人涉税事项,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原则,我们将采取各种形式,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营改增的主要政策和近期政策变化要点,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后,衷心感谢各位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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