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答案】 香港公司注册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令第600号 )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务顾问
无锡德雅企业管理咨询办理无锡公司注册,无锡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详情咨询;【0510-82821305】。小规模低至一个月190 一般纳税人低至一个月488 http://www.wuxijizhan***/
账务代理做账
取得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补贴、津贴
无锡会计/审计/评估相关信息
10月27日
10月25日
10月25日
10月24日
10月22日
10月22日
10月21日
10月21日
10月21日
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