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补贴、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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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答案】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人民共和国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根据《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人民共和国令第600号 )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财务公司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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