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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梁溪区会计培训真账实操

更新时间:2019-05-06 11:28:39 浏览次数:80次
区域: 无锡 > 南长 > 迎龙桥
类别:会计培训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五爱路百脑汇科技大厦10楼1001
一、培训介绍
普通发票丢失
(一) 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文件依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无锡上元实操会计培训,老会计手把手教做账
《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第五十五条第五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
二、培训内容
(一)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发票联和抵扣联均丢失: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丢失前未认证的,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仅抵扣联丢失:
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仅发票联丢失:
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6. 丢失增值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办理资料:
已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
文件依据:

三、培训地点
百脑汇校区: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百脑汇科技大厦10楼1001胜友会计
联系人:东老师
无锡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注册时间:2018年01月31日
UID:46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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